根据《盐城市2021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告》精神,在招聘岗位(岗位代码038、039)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在应聘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现将我局资格复审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复审时间
2021年5月24日、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复审地点
新四军纪念馆办公室
地址:盐城市建军东路159号。
联系电话:0515-88335706。
三、复审材料
1.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携带身份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学校盖章);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复印件;
2.其他人员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还须提供退役证和县(区)级以上退役安置主管部门的相关证明;岗位要求“工作经历”的,应提供单位的聘用(劳动)合同,或者养老保险缴纳单、或者工资发放单、或者工作时间证明、或者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就业登记证明等材料(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出具证明单位公章);
3.国(境)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明。其中,国(境)外2021年毕业人员可适当放宽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时间,并承诺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4.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双学士学位并以第二学位(全日制)报考的,还须提供第二学位对应所学专业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认证网站上获取的核验证明、毕业学校出具的盖有教务部门印章的课程设置证明和成绩单等);
5.按“2021年毕业生”身份报考的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学校盖章)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若为网签协议须学校出具空白协议证明)(其中:报名截止以后新就业的,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和已签约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2021年毕业生”身份承诺书》(附件)和档案关系托管部门的证明;
6.按“2021年毕业生”身份报考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须提供省或国家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出具的在此期限内的相关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和《“2021年毕业生”身份承诺书》(附件);
7.按“2021年毕业生”身份报考的国(境)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供《“2021年毕业生”身份承诺书》(附件);
8.按“2021年毕业生”身份报考的退役士兵,还须提供退役证和县(区)级以上退役安置主管部门的相关证明和《“2021年毕业生”身份承诺书》(附件);
9.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考试证书、党员证明等)。
以上所有证件均须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证明材料须原件。资格复审原则上须本人到场参加,如本人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复审的,可委托他人携带本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以及资格复审相关材料代审。
四、其他要求
按当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在资格复审当天进入复审区域时应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苏康码”并配合检测体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人员方可进行资格复审。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还应主动出示有效的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为阴性的报告。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考生现场签署《盐城市2021年市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面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附件:1.“2021年毕业生”身份承诺书
2.盐城市2021年市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
面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2021年5月20日
附件
“2021年毕业生”身份承诺书
本人于 年 月毕业于 (学校),按“2021年毕业生”身份报考参加2021年盐城市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
本次公开招聘可按“2021年毕业生”身份报考的情形有:
(一)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在规定的择业期内从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人员;
(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在规定的择业期内从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人员;
(三)国(境)外同期毕业(2019年或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且毕业后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四)参加服务基层项目且参加项目之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人员;
(五)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退役后1年内的人员。
本人郑重承诺,符合上述第( )款按“2021年毕业生”身份报考的情形,若本人所言不实,愿承担包括取消考试资格、聘用资格、纳入诚信记录等在内的一切后果。
请抄写以上划线部分:
承诺人:
年 月
附件2
盐城市2021年市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
人员面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为确保盐城市2021年市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安全顺利进行,现将备考及考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措施和要求告知如下,请所有入围面试的考生知悉、理解、配合和支持。
一、考生应按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管理,时刻关注本人“苏康码”状况,每日进行健康申报更新直至考试当天。备考期间不得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尽量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到人群密集场所。出行时注意保持社交距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应全程佩戴口罩并做好手部等卫生防护。如出现发热、干咳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应及时就医,以免影响正常参加考试。
二、考试当天入场时,考生应提前准备好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面试通知书并出示“苏康码”。“苏康码”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的考生,可入场参加考试。考生应服从考试现场防疫管理,并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N95口罩,除身份核验和答题环节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根据疫情防控管理相关要求,考生不能提前进入考点熟悉情况,考生应提前了解考点入口位置和前往线路,考试当天提前到达考点,自觉配合完成检测流程后从规定通道验证入场。逾期到场失去参加考试资格的,责任自负。
有以下特殊情形之一的考生,必须主动报告相关情况,提前准备相关证明,服从相关安排,否则不能入场参加考试:
1.考试前14天内来自或到过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或直辖市的区)范围内低风险区域的考生,考试当天除须本人“苏康码”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外,还须提供考试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近期有国(境)外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自入境或离开中高风险地区之日起算已满14天集中隔离期及后续14天居家观察期的,考试当天除须本人“苏康码”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外,还须提供集中隔离期满证明及居家观察期第3天、第14天2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因患感冒等非新冠肺炎疾病有发烧(体温≥37.3℃)、干咳等症状的考生,考试当天如症状未消失,除须本人“苏康码”为绿码外,还须提供考试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服从安排在临时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主动报告并配合相应疫情防控安排,不得参加考试:
1.不能现场出示本人当日“苏康码”绿码的;
2.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
3.近期有国(境)外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自入境或离开中高风险地区之日起算未满14天集中隔离期及后续14天居家观察期的;或虽已满集中隔离期及居家观察期,但不能全部提供集中隔离期满证明及居家观察期第3天、第14天2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4.考试当天本人“苏康码”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37.3℃,且不能提供考试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四、候考过程中,考生出现发热或干咳等可疑症状,应主动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配合医务人员进行体温复测和排查流行病学史,并配合转移到隔离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后应服从安排至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医检测。
五、考生应仔细阅读考试相关规定、防疫要求,并签署《盐城市2021年市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面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见附件)。考生应诚信申报相关信息,如有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排查、隔离、送诊等情形的,将被取消考试资格;情节恶劣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在被取消考试资格的同时记入诚信档案;构成违法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请考生持续关注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和我市防控最新要求,考前如有新的调整和新的要求,将另行告知。
附件:盐城市2021年市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面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
盐城市人事考试中心
2021年5月12日
附件
盐城市2021年市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
人员面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
本人已认真阅读《盐城市2021年市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面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在此郑重承诺:本人填报、提交和现场出示的所有信息(证明)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符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并愿意遵守考试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配合考试现场疫情防控有关工作安排。如有违反或有不实承诺,自愿承担相应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承 诺 人:本人签名(指纹)
承诺时间: